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4-21 07:58:28作者:未知
一、办理条件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的,本人向全市任一户籍派出所或区(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就近申请,未满16周岁人员,按规定由其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各项手续。
几种不予受理情形: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二、办理流程
本人向全市任一户籍派出所或区(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就近申请,交验居民户口簿,进行公民身份信息核对确认,采集人像、指纹信息,确认证件领取方式,缴纳证件工本费(20元)。
三、办理材料
1、交验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其中之一)
2、由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的,同时交验监护关系证明(同户登记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法律文书等其中之一)和监护人身份证件。
四、办理地点
全市各户籍派出所或区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