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提取(条件+材料+流程)

更新时间:2022-04-26 08:05:14作者:佚名

吉林市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提取(条件+材料+流程)

  申请范围

  职工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所需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

  1.本人提取公积金的,应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购房人配偶提取或配偶代办提取的,应出示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结婚登记证原件。

  (二)仅限银行卡转账提取:

  须提供提取人名下的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吉林银行任意一张I类借记卡,无借记卡的不予办理。

  办理流程

  (一)办理人持要件提出申请;

  (二)各分支机构对要件进行审核;

  (三)审批通过后,办理人确认并签字,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名下的银行卡;

  (四)业务办结后,初审柜员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上加盖业务受理章,办理人将《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单位留存联返还单位,作为记账凭证。

本文标签: 住房公积金  居民身份证  要件  原件  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