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上半年河北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公告

更新时间:2022-04-29 13:35:20作者:未知

2022上半年河北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公告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5月14-16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示如下,请广大考生积极配合,严格执行。

  一、考生健康与防护提醒

  1.考生须考前28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考前 21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21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3类人员密接无密切接触史;考前 14天内无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和未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旅居史。

  2.所有考生提前申请“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起每日“打卡”,保持健康码、行程卡绿码。

  3.考前14天及考试期间,考生非必要不离开考点所在市,做好自我防护,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接触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尚在外地的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及时返回并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进行自我管理,以免影响考试。

  4.提前规划赴考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做好自我防护。

  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前须准备的证明材料

  1.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2.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提交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本人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计算时间截止至考生考试入场前,两次核酸检测采样须至少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种形式均有效,详见样例及说明。

  三、考生进入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检测连续两次超过(含)37.3℃的考生,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健康码为非绿码、行程卡显示近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核酸检测报告为阳性,以及证明材料不齐全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考点后,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

  4.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5.考试结束后,按工作人员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不在考点内滞留。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对所提供身体健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带来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2.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影响考场秩序和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均按违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3.参加考试前,考生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密切关注各地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变化,随时刷新我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考试期间,考生携带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进入考场或携带上述工具进入考场未放在指定位置,均将按违纪作弊处理,请考生入场时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违禁物品检查,将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避免无意识违规。

  5.因本次考试报考人数较多,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平台,由平台考务系统为考生在考区内随机分配考场。提醒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环境,了解考点地址、考试通道入口位置及考场安排,合理安排食宿及行程,避免因恶劣天气、道路维修或其他未知因素影响正常考试。

  五、各考区咨询电话

  石家庄:0311-87060956

  邯 郸:0310-3113996,3113963

  邢 台:0319-2290718

  保 定:0312-5065856,5881917

  廊 坊:0316-5908655

  衡 水:0318-2120088

  沧 州:0317-3175307

  秦皇岛:0335-3087085,3537918

  唐 山:0315-2801353

  张家口:0313-2561383

  承 德:0314-2131206,2130603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本公告内容仅针对疫情防控,其他考试事项请及时查看我中心网站(http://jszg.hee.gov.cn/)和微信公众号(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发布的公告以及各考区发布的其他公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我中心将第一时间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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