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22 01:53:01作者:未知
1、实习单位条件
在我市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2、实习补助标准
疆内外大中专毕业生(含高职院校、技校)有组织来乌实习的,签订《实习协议书》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到工作岗位实习,实习期间按照600元/人﹒月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实习单位可提供伙食的给予企业600元/人﹒月伙食补贴,不能提供伙食的给予个人600元/人﹒月伙食补贴。上述补助资金实行用人单位“先发后补”,补贴时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3、申领范围
2021届即将毕业的疆内外大中专毕业生(含高职院校、技校)
4、申领时限
实习期满后次月申报
5、申报流程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企、事业单位向所在地区(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区(县)人社、财政部门初审、复核后报市人社局,待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由市财政局及时将资金拨付至各区(县)。
6、申报所需资料
(1)乌鲁木齐市用人单位吸纳实习生生活(伙食)补助费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1、2);
(2)与学校或实习生签订的实习协议;
(3)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
7、咨询电话:0991-4639654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