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高阳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更新时间:2022-05-07 07:02:42作者:佚名

2022年度高阳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参保范围

  (一)具有本县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城乡居民;

  (二)取得本县居住证明(含港澳台居民)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三)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在校生及全日制研究生;

  (四)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五)外籍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执行;

  (六)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可以参照适用本办法的其他人员。

  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应当同时参保,不能选择性参保,确保全员参保。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在已具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时,应按规定及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停城乡居民医保关系,确保不重复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