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办理天津优待证?

更新时间:2022-05-08 08:00:22作者:未知

哪些人可以办理天津优待证?

  答:优待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简称。

  申请人应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其中:

  1.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也符合申领条件。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3.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

  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4.申请人在申请优待证前应建档立卡。

  5.申请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的,还应符合常住地省份有关要求。非天津市户籍在天津市申请发放优待证的,需提供本人天津市常住证明(天津市居住证或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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