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岛市本级市北区产权型人才住房申请指南(房源+时间+入口+材料)

更新时间:2022-05-08 10:31:19作者:未知

2022年青岛市本级市北区产权型人才住房申请指南(房源+时间+入口+材料)

  2022年4月29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其中涉及到市北区部分房源:

  一、房源情况

  1.金地锦宸项目8套,销售均价20733元/㎡(市北区)

  2.依云四季项目5套,销售均价17130元/㎡(市北区)

  3.中海寰宇时代项目7套,销售均价18684元/㎡(市北区)

  4.远洋万和公馆项目4套,销售均价27678元/㎡(市北区)

  5.中国铁建中心梧桐苑项目13套,销售均价17220元/㎡(市北区)

  二、配售范围

  此次配售房源面向青岛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各类人才。为实施突破平度莱西攻势,平度、莱西两市引进的符合《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人才可参与本次人才住房分配。

  三、配售对象

  (一)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各类全职人才;

  (二)已在青落户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四、配售条件

  (一)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青岛市无住房且5年内无商品住房交易记录。

  (二)全职工作人才申请人才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青岛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岗工作,并按规定在青岛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2.国内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学历人才需具备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研究生层次人才需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专技类人才需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类人才需取得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级管理人才近三年个人所得税年度平均纳税总额应达到4万元以上;创业类人才应作为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所创办企业一次性投资额(本人)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年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青岛市员工10人以上;

  3.具有青岛市户籍或持有青岛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才需具有青岛市有效工作居留证件。

  (三)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申请人才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2.具有青岛市户籍;

  3.已与青岛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四)上述各类人才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再享受人才住房政策

  1.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青岛市有住房或5年内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含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的房产转移);

  2.本人及其配偶在青岛市范围内享受过用于改善生活或住房的一次性补贴(主要指住房安家性质的顶尖人才安家费、高层次优秀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博士后安家补贴、技能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和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等),或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含福利分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部队分房、产权型人才住房、青岛市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分房、集资建房等)。

  (五)人才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在租房期间无违约情况且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产权型人才住房,并承诺在购房网签前办理退租手续。夫妻双方均符合分配条件的,只能购买一套人才住房。

  (六)人才在青岛市办理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保时间截止到2022年4月30日,在青社保缴纳时长计算截止到2022年4月。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止到申请登记结束之日。

  五、申请登记时间及入口

  1.单位申请

  自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16日为单位集中注册时间,意向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http://rczf.qdzfbz.com),按要求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实际经营地址证明承诺、纳税地证明、办理专员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并录入本单位人才名单。

  2.个人申请

  自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20日,符合人才住房分配范围及条件的申请人,登录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六、所需材料

  

  七、咨询电话及项目看房地点

  (一)人才住房配售工作咨询电话:

  0532-82681116(住房城乡建设局)

  0532- 88913379(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项目咨询电话及看房地点

  西海岸新区香江和苑项目

  咨询电话:86769886

  看房地点:西海岸新区奋进路453号

  八、单位初审

  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和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并在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于2022年5月30日前通过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上传单位公示材料并提交。

  九、选房公告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7月21日发布选房公告。公告内容包含选房人员名单、选房顺序、选房时间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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