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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22 02:23:03作者:佚名
关于开展西岗区2022年第一季度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工作和2021年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补充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19〕19号)、《关于印发〈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大人才办发〔2021〕14号)、《西岗区高层次人才和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审核认定工作细则(试行)》(西人才办发〔2021〕2号)等文件精神,依据《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现将我区开展2022年第一季度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工作和2021年度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补充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2021年度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补充认定: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从大连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连就业的,视同引进),符合紧缺人才认定条件的人员。此次认定工作完成后,将不再开展2021年度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补充认定工作。
(二)2022年度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
2022年1月1日后,从大连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连就业的,视同引进),符合紧缺人才认定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西岗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需由用人单位自主认定及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统一认定的单位除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中央及外省市单位在连分支机构、大型跨国企业在区依法注册设立的分支机构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才可申请认定:
(一)2021年1月1日(含)后从大连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符合引进时所适用《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所列岗位条件;针对2021年度引进后因申报不及时等原因尚未申报认定的人员,在此次补充申报工作结束后,将不再开展2021年度引进紧缺人才的申报认定工作;
(二)工作单位注册地在西岗区,且全职在我区工作;
(三)引进紧缺人才须与注册地在西岗区的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并在连缴纳社会保险;
(四)年龄在50周岁以下(精确到日期)。
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的引进时间,一般以引进后在连缴纳社保时间为准。
二、认定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报。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填报《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和《大连市西岗区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审核表》(附件2和附件3),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审查。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中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填报《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4),签订《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承诺书》(附件5)。整合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PDF扫描件报送至西岗区委党校人才服务部。
1.《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签字盖章、需附word电子版);
2.《大连市西岗区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审核表》(纸质版、word电子版,无需签字盖章);
3.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同侧);
4.申请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
5.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事业单位行政领导可用任免文件代替);
6.在连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自引进来连后首次缴纳月打印至申报月;未在连缴纳的由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外籍人才可用商业保险缴纳材料代替);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8.申报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出具工作经验证明(具体以申请人来连前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为准,对博士、硕士毕业的申请者学历条件超出岗位最低要求的,将其超出部分的博士、硕士求学时间(按照学制计算)视同相关工作年限。);
9.《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盖章、需附word电子版);
10.《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承诺书》(签字盖章)。
注:所有申报材料均需一式一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名申请人除《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和《大连市西岗区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审核表》外,其余证明材料均需扫描成一套PDF,以申请人姓名命名文件进行报送。
(三)审核公示。西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用人单位审查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在西岗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认定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西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认定意见并向推荐单位和申报人反馈,并将认定名单及相关要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待遇落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于下一季度首月前5个工作日内,将认定名单转送相关部门,各部门按照《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办法(试行)》规定落实相应的服务保障待遇。
三、申报及审核时间安排
2月28日-3月4日,用人单位向西岗区委党校人才服务部提交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及时申报认定。其他未尽事宜,以我市相关政策文件为准。
联系人:西岗区委党校人才服务部 傅舒 孙嘉蔚
地址:西岗区八一路238号
联系电话:0411—39616615
附件:
西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