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投资入户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2-05-12 17:24:24作者:未知

中山市投资入户申请条件

  中山市投资入户申请条件

  在我市注册且实缴资金达1000 万元(含本数,下同)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入户指标 5 个;实缴资金再增加2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再一次性给予入户指标 5 个。每个企业的入户指标上限 10 个。

  入户对象可以是投资者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也可以是企业聘用的员工。入户人员为员工的,须最近在该企业工作并连续参保满 6 个月(参保月份数不可断开)。

  受理部门

  拟迁入地公安分局窗口(或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印发中山市户籍登记和迁移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户口迁入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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