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户口办理审批时限

更新时间:2022-03-22 02:43:03作者:未知

沈阳户口办理审批时限

  1、下列户口随来随办:

  (1)婴儿出生登记(超5周岁或往年出生落农村地区的报分局审批需5个工作日);

  (2)抱(收)养子女落户;

  (3)分房、买房等凭合法房屋手续落户;

  (4)本市同等地区居民结(离)婚迁移;

  (5)人才落户;

  (6)学生转学、退学户口迁移;

  (7)入伍注销户口;

  (8)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

  (9)死亡注销户口;

  (10)居民回国入境恢复户口;

  (11)复退军人恢复户口(我市入伍);

  (12)居民迁往外市的户口迁移;

  (13)本市同等地区之间,投靠亲友以及其他有正当理由迁移落户;

  (14)户口登记项目副项变更;

  (15)补办户口本;

  (16)双军人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

  (17)原我市运动员退役落户;

  (18)应届毕业生开具户口准迁证;

  (19)博士后入站、出站落户;

  (20)大中专院校录取新生落户。

  2、下列户口自受理之日起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通知申请人:

  (1)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

  (2)居民分户;

  (3)离婚后在原址分户;

  (4)集体户口立户;

  (5)18周岁以下居民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民族(持民委证明);

  (6)军转干部(包括随迁家属)落户;

  (7)经侨办批准的归国华侨落户;

  (8)军队离退休干部落户;

  (9)增添、删除曾用名;

  (10)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人员落户;

  (11)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纳税落户;

  (12)滞留在高校集体户口上的沈阳生源毕业生落户;(13)调工、调干以及聘用录用人员落户;

  (14)易地入伍符合安置落户条件的士官及未婚退役士兵落户。

  3、下列户口(外省市含一市三县迁入我市)自受理之日起即办或5个工作日内调查审批完毕并通知申报人:

  (1)投靠配偶落户(落农村地区报分局审批需5个工作日);

  (2)投靠子女落户(落农村地区报分局审批需5个工作日);

  (3)投靠父母落户(落农村地区报分局审批需5个工作日);

  (4)在我市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落户(落农村地区报分局审批需5个工作日)。

  4、下列户口自受理之日起派出所在3个工作日内审结上报分、县(市)局审批:

  (1)国外出生子女回国内落户;

  (2)随军落户;

  (3)变更更正民族(公安部门错误等原因造成的,没有民委证明的);

  (4)删除重复户口;

  (5)科技特殊贡献人员落户;

  (6)在我市以专利、科研成果作价投资入股人员落户;

  (7)委托经营、租赁我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人员纳税;

  (8)外埠人员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使用市区劳动力30人以上落户;

  (9)外埠人员投资社会公益事业落户;

  (10)技校学生毕业落户;

  (11)积分落户;

  (12)居民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更改年龄以及18周岁以上户口登记主要项目有误);

  (13)特殊疑难户口;

  (14)补入遗漏户口(恢复户口申报)。

本文标签: 户口  我市  人员  工作日  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