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7号)

更新时间:2022-05-17 21:43:45作者:未知

沈阳新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7号)

  新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7号)

  在全市居民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可控,但依然严峻复杂。奥密克戎传染强度大、传播速度快、传播过程隐匿,社会面依然面临着风险,绝不可掉以轻心,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为巩固来之不易的阶段性工作成果,继续从严从紧从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依林印象小区、新铁佳园小区、顿家窝堡封控区、管控区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除上述区域外,解除新民市主城区全域(辽滨街道、新柳街道、西城街道)封闭静态管理。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有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

  2.餐饮机构可恢复外卖服务(暂停堂食服务);全市各类商超实行限流50%开放(沈阳市55号令限制不准开放的经营场所除外)。允许开放的各市场经营主体,需在专业部门指导下开展全面消毒后方可开业,并按规范定期消毒。以上场所管理者、经营者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消费者必须严格检查防疫“四件套”(亮码、测温、佩戴口罩、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场所的经营者及管理、环卫、保洁、保安、市场监管等一线人员须规范佩戴口罩,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发现违反防疫规定的立即关停。其他密闭和人员密集的经营场所继续暂停开放。

  3.暂不举办大型活动、会议、论坛、展会、宴会等群体性活动

  4.市内公交线路恢复运营,所有线路均限制客流50%,每辆车单独配备1名安全员。

  5.高三、初三年级做好复学准备,涉及到的学校做好规范消毒、应急演练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于5月17日、18日对我市高三、初三学生及教职员工及其同住人员开展两轮高质量核酸检测,如结果全部为阴性,将于5月19日恢复线下教学。中小学校其他年级管理措施按照全市要求执行。幼儿园、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继续暂停服务。

  6.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监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7.开展重点区域核酸检测和常态化核酸检测。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按照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55号)中“落地即检”“24小时检测”和“48小时检测”有关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每日抽取辖市内不少于15%的社市(村屯)开展核酸检测,每周完成1次全员核酸检测。

  8.继续加强小区、散体楼围合管理和村屯入口管理,严格落实亮码测温、佩戴口罩等措施,进出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盛事通”App电子码通行证核酸检测灰码。出入各交通口要严格查验人员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9.加强域外来(返)人员管理。域外来(返)人员要严格遵守《关于沈阳市出行防疫政策措施的通告》(第53号)要求,至少提前24小时通过登录“中国沈阳”网站疫情防控专栏,查询第53号通告扫描“来(返)沈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线上向目的地社区(村)进行报备,并执行相应管控政策。所有域外来(返)人员实行落地即检,除需隔离管控和健康监测人员外,其他人员前3天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餐。

  10.在遵守防疫政策、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平稳推进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严格审批并实施监管。

  本通告自5月17日12时开始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新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7日

本文标签: 核酸  疫情  防控  人员  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