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南公租房登记后可以撤销吗?附具体规则

更新时间:2022-05-24 21:50:40作者:未知

天津津南公租房登记后可以撤销吗?附具体规则

  天津津南区登记时限截止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登记规则:

  (一)申请家庭按照《符合条件通知单》标注的家庭类别、可配租标准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限截止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登记时限截止后,申请人不得撤回登记申请。

  (三)登记期间,已确认登记家庭需变更登记项目的,申请人可在登记网址上或天津住房保障app上进行撤销手续,撤销登记可直接重新进行自助登记。撤销登记截止时间为6月17日18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登记范围:

  持有有效《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的家庭。每个持证家庭登记期限内仅限登记一个公租房项目。

  《符合条件通知单》上标注大寺新家园项目字样的家庭和其他家庭均可选择登记存量零散房源。

  登记入口: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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