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2022教资认定公告

更新时间:2022-05-25 21:24:34作者:佚名

陕西延安2022教资认定公告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2〕14号)精神,现就延安市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为延安市的社会考生,以及2022年驻延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 5月20日8:00至6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及步骤: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2)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按格式要求上传)。

  (4)证书发放采取现场领取与邮寄两种方式,若申请人在网报时选择邮寄,务必详细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中国邮政邮寄,邮费自付)。

  请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人员体检

  符合认定条《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件的人员完成网上申报后,于2022年6月10日至6月25日,持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教师资格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申请人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贴好照片,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完整)到延安市中医医院参加体检。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反馈至市教育局,凡未按规定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延安市中医医院地址:延安新区轩辕大道与德胜北路十字,咨询电话:0911-2183925。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及相关事宜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于6月下旬在延安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布,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四)认定证书

  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延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将依据公安机关对申请人无犯罪记录审核结果,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请关注延安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四、注意事项

  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所有安排和通知一律通过"延安市教育局"网站发布,不采用其它方式通知,须及时在网上查阅,也可在网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请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其它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延安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联系电话:0911-7090802

本文标签: 延安市  陕西省  教师资格  申请人  师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