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指南

更新时间:2022-05-31 14:18:05作者:佚名

南京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指南

  2022年5月19日,南京房产局发布《关于开展观泓雅苑共有产权住房试点供应的公告》,近期拟在观泓雅苑项目中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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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具体安排如下:

  (一)看房

  观泓雅苑接待中心及样板房将于5月20日起(9:00—18:00)面向广大市民开放参观。

  结合目前疫情防控需要,现场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待中心入口处设置测温消毒区,严格筛查并做好登记,请到访人员给予配合。体温<37.2摄氏度,并进行“苏康码”及“行程码”核验,实名登记后进入接待中心。为避免人员聚集,也可选择通过线上“壹城观泓”微信小程序了解项目信息。观泓雅苑接待中心将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实时调整接待方案,并及时公布。

  (二)报名

  本次共有产权住房试点供应采取先统一报名,后集中审核的方式。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报名的途径分为线上、线下两种,申购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日-7月10日(其中线下报名为每日9:00至18:00)。

  报名方式:申购人可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微信公众号“南京房产微政务(房帮宁)”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材料;线下可至观泓雅苑接待中心(秦淮区观前里1号,石杨路御水湾花园东侧约200米)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应材料。申购人须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等按市级以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可予以优先纳入住房保障的申购人(以下简称“优先保障对象”),需在报名时主动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和文件依据。

  (三)审核

  市住房保障部门对所有申购人开展资格认定工作,相关部门做好配合。

  1.资格认定:市住房保障部门自报名结束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购人在本市住房保障情况、住房状况及社保、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的审核。

  2.公示:审核工作结束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将通过审核的人员名单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官网公示5日,并在名单中标注出优先保障对象。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市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异议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复核处理结果。

  (四)确定选房顺序

  根据资格认定结果及房源供应的实际情况,委托公证处开展摇号工作,摇取的顺序号在公证处网站上公示5日,且仅适用于本次共有产权住房试点供应工作。

  1.无优先保障对象:按照公开摇号的模式,进行一次摇号,由公证处为通过公示的申购人,摇取选房顺序号,并按选房顺序号的先后,依次参加选房。

  2.有优先保障对象

  (1)若通过公示的申购人(含优先保障对象)少于房源数,仍按第1种方式开展摇号选房工作。

  (2)若通过公示的申购人(含优先保障对象)多于房源数,进行入围和选房两次摇号,其中优先保障对象不参与入围摇号,直接进入选房摇号。具体方式如下:

  首先,公证处为通过公示的除优先保障对象外的申购人摇取入围顺序号;然后,公证处按照优先保障对象数+按入围顺序号确定的其他人员数=总房源数的原则,确定首批选房人员,并摇取选房顺序号,并按选房顺序号的先后,依次参加选房。如有剩余房源,按照入围顺序号先后递补选房。

  (3)若通过公示的优先保障对象人数多于房源数,只针对优先保障对象进行一次摇号,由公证处为通过公示的优先保障对象,摇取选房顺序号,并按选房顺序号的先后,依次参加选房。

  (五)选房

  选房工作拟于2022年8月进行,后续认购、缴款、签约等工作,具体时间和安排于选房工作开展前,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微信公众号 “南京房产微政务(房帮宁)”上另行公布。

本文标签: 申购人  住房  顺序  对象  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