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校毕业生档案传递方式

更新时间:2022-06-01 19:41:26作者:佚名

青岛高校毕业生档案传递方式

  ★档案传递★

  高校毕业生档案须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邮政机要通信、专人送达的方式进行转递,不接收毕业生个人自带档案或自寄档案。

  对涉密高校、涉密专业和到涉密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应通过邮政机要通信或派专人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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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转移

  有在青就业创业意向,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可将档案转入就业创业意向地区(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时保管。

  其中,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档案由户籍所在地区(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待就业后及时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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