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材料

更新时间:2022-03-22 04:53:02作者:佚名

太原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材料

  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①书面变更登记申请

  ②《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份;

  ③原《社会保险登记证》;

  ④变更项目及其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单位职工信息变更:

  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信息修改申报表》;

  ②15位老身份证号升位至18位身份证号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身份证号正确,需要修改姓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身份证和姓名均有错误需要修改的,请单位核实后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信息修改申报表》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修改前与修改后为同一参保人的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如果为非单位在职在业人员,还需提供修改前与修改后为同一参保人的证明材料(包括公安机关的信息变更证明、养老保险手册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修改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用工形式、间断工龄等关键信息的,需提供城乡社会养老科审批的资料或退休公示表。

  注意事项

  1、参保单位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因银行存折丢失或户名变动等各种原因,造成养老保险待遇不能及时入账时,由单位填写《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一式两份),将变更后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银行存折复印件附后,并加盖单位公章。

  2、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本人要求变更银行信息的,除填写《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一式一份),将变更后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银行存折复印件附后外,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文标签: 复印件  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  单位  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