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秋季厦门思明区小学入学办法(本区户籍儿童)

更新时间:2022-06-15 15:15:08作者:佚名

2022秋季厦门思明区小学入学办法(本区户籍儿童)

  思明区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一)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招生片区由区教育局划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各小学应于报名前一周在划定的片区张贴招生通告。

  (二)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地址与实际住所一致)。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1日。超过截止日期落户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热点学校”招生对象除符合“两一致”外,根据我区实际,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且持有该房屋产权一年以上,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落户该址并在该房屋居住一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落户及入住,下同),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的直管公房或保障性租赁房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落户该址并在该房屋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③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实际拥有并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落户该址并在该房屋居住一年以上。

  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落户和实际居住均一年以上。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今年执行以上招生条款的学校有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厦门第二实验小学(含分校区)、大同小学、槟榔小学、演武小学、人民小学(含分校区)、民立小学、滨东小学、湖明小学、瑞景小学、松柏第二小学、梧村小学、思北小学、公园小学、湖滨小学、思明第二实验小学、松柏小学、嘉滨小学、莲龙小学、前埔北区小学、思明小学和金鸡亭小学。

  如符合上述“热点学校”招生条件的片内生源超出学校可提供学位数上限,各校可根据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提前预告公布。对符合“热点学校”招生条件,因学位受限无法接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到思明区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小学就学。

  (三)区属学校要认真做好适龄儿童入学通知工作,及时协调居委会于网上信息登记前向片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届时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小学入学网上信息登记、查看初审结果或填报统筹志愿以及最终录取结果。2022年7月12日至8月31日期间落户我区的适龄儿童,应向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申请补报。若片区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未经同意不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名者,学校应及时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依《义务教育法》处理。

  (四)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学校就学。若当年与政府签订的拆迁协议有涉及就学条款的,则按拆迁协议执行。

  (五)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

  3.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

  4.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5.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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