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出行防疫政策措施(6月12日发布)

更新时间:2022-06-15 17:10:32作者:佚名

南京市出行防疫政策措施(6月12日发布)

进出政策离开当地政策1、近期非必要不离宁,不要去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前往已有阳性感染者报告的城市。
2、如确需离宁,建议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行程码、健康码等,离宁前及来(返)宁后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所在单位报批。在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做好对于自身的健康监测。
进入当地政策1、对14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模式,集中隔离期间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集中隔离第7天进行“双采双检”;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应落实单人单间,不要求单人单套,非必要不外出。
2、对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模式,集中隔离期间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集中隔离第7天进行“双采双检”;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应落实单人单间,不要求单人单套,非必要不外出。
3、上海市来(返)宁人员(含途经),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模式,集中隔离期间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集中隔离第7天进行“双采双检”;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应落实单人单间,不要求单人单套,非必要不外出。
4、对于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行程卡带“*”),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进行1次核酸采样后可有序流动。
出行交通政策民航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3号)》要求,民航等交通站场要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要求,加强人员引导,避免人员聚集,认真查验旅客信息,旅客进站(港)须测温、验码、戴口罩。
铁路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3号)》要求,铁路等交通站场要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要求,加强人员引导,避免人员聚集,认真查验旅客信息,旅客进站(港)须测温、验码、戴口罩。
公路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3号)》要求,公路等交通站场要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要求,加强人员引导,避免人员聚集,认真查验旅客信息,旅客进站(港)须测温、验码、戴口罩。
水路1、国内航行船舶严格“非必要不上岸”“非必要不登轮”措施,准确记录上下船人员的身份信息、上下船事由、联系方式,并做好测温、验码和个人防护等工作。
2、严禁船舶使用自备艇安排人员上下。乘坐交通船上下的交通船单位应做好人员身份信息登记及测温、验码、戴口罩工作,落实交通船一航次一消毒及个人防护措施。
3、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船舶船员禁止上下船。因伤病救治等特殊情况确需上岸的,应经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
4、港航企业要强化船岸界面管理,尽可能减少或避免登轮作业,核对检查登轮作业人员和上下船船员身份信息,做好测温、验码和个人防护等工作,严禁无关人员上下船。
本文标签: 测温  人员  核酸  健康  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