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横州中小学入学办法

更新时间:2022-06-15 21:19:28作者:未知

2022年横州中小学入学办法

  1.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本人户籍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入学。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房产登记信息材料(如《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服务学校进行报名。

  2.随迁子女(指市外户籍务工子女)

  随迁子女申请就读,由父母 (或其中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本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及合法稳定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各乡(镇)中心学校报名,各乡(镇)中心学校具体负责审核验证,并上门实地核查,形成报名初审材料上报市中招办审批。

  3.本市户籍适龄子女随父母乡镇外市内务工就读

  本市户籍适龄子女随父母乡镇外市内务工就读,原则上不作为进城务工子女就读统计;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接收随迁子女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安排就读;具体报名就读办法参照以上随迁子女就读要求。

  随迁子女就读,根据各公办学校生源、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按优先条件顺序,由近到远安排入学。

  4.其他情况

  小学阶段在市外就读的横州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初中需回到本市就读(俗称“回流生”),由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到所在乡(镇)中心学校报名,由乡(镇)中心学校以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统筹安排就读;属于城区户籍的,需报市中招办核验后方可统筹安排就读。

  各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招收新生时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同步招生,招生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8月31日,各公民办学校不得早于规定时间进行招生,并在规定招生时间内不得拒绝所在服务地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入学子女报名就读,如确实招生学位已满,由各乡(镇)中心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合理统筹协调到附近其他学校就读,并及时对家长作妥善解释说明,确保招生工作稳定推进。

本文标签: 户籍  子女  学校  户口簿  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