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规定

更新时间:2022-06-17 16:36:53作者:未知

兰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规定

  兰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规定

  稳岗返还资金仅限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职工生活补助4项支出。

  1.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自主选择缴纳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2.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将稳岗返还资金用于开展基层员工岗位技能、业务提升、待岗、转岗培训等相关支出,不得借培训名义组织出国考察、观光旅游等套取挪用补贴资金。稳岗返还资金用于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单位要由相关会议决定,制定详尽的培训方案,培训期间要有参训人员的签到记录,以备核查。

  3.职工生活补助:根据物价上涨、员工生活水平下降等因素,可以给职工发放肉食、副食等实物补贴,也可以用货币形式发放生活补贴。稳岗返还用于职工生活补助,对于发放范围、标准,单位要由相关会议决定,在全体职工范围内进行公示,以货币形式发放生活补贴必须通过银行打入职工个人银行卡,并保留相关财务及银行发放凭证备查。

  享受稳岗返还的参保单位,须对稳岗返还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在资金使用支出后,要及时做好财务记账管理,做到稳岗返还资金使用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和账表相符。稳岗返还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对在申报和资金使用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截留、骗取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所有年度享受稳岗返还政策资格,对已违规享受的资金全部追回,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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