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区人才入户条件(年龄+社保)

更新时间:2022-06-20 12:12:39作者:未知

广州花都区人才入户条件(年龄+社保)

  花都入户办理条件:

类别

内容

年龄要求

社保年限

备注

学历类

具有博士学位

50周岁以下

1个月

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45周岁以下

1个月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

40周岁以下

连续6个月

毕业院校属“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在职人才,在引进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即可。

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

40周岁以下

1. 具有国(境)外硕士(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申办时须在广州市引进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同参);2. 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及本科学历的留学人员,在择业期内(本科生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两年内)申办时须在广州市引进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同参);在择业期外申办时须在广州市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五险同参且不再要求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

职称类

具有高级职称

50周岁以下

1个月

具有中级职称

40周岁以下

连续6个月

技术技能类

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40周岁以下

连续6个月

1、技术技能人员须从事内相关职业。

2、技术技能人员的社保年限指从获得证书后在广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过渡期政策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具有高级技师

45周岁以下

连续6个月

具有技师

40周岁以下

连续1年

具有高级工

35周岁以下

连续2年

持有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目录资格

40周岁以下

连续1年

高层次类

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详见《》(以下简称《办法》)

1个月

《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1、2、3项中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引进人才“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引进人才入户手续。

  注:

  1. 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按法律法规属于劳务派遣的除外);申请人在办理入户过程中不能换单位。

  2.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如存在补缴情形的,在办理引进人才入户业务中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 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

  4. 配偶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可随迁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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