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6-20 18:49:42作者:佚名
2022合肥高新区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一)招生范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高新区范围内招生,本区无政府购买学位民办学校。
(二)招生方式。民办学校统一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采取“线上报名、摇号录取”的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通过社会事业局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和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按上述民办学校招生要求执行。
(三)招生条件。民办学校可招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高新区范围。
2.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在高新区范围。
3.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的居住证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半年,且有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4.学籍。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在我区实际就读且学籍在高新区范围的,视为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
5.其他。其他符合《关于做好合肥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招生程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或者网上登记。
1.报名登记(1)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独立产权房产或者小学学籍等在高新区范围的,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只可选1所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显示报名成功,无需再进行线下资格审核。(2)线下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报名系统登记并预约线下审核时间。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2.招生录取(1)提前录取。
直升生: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方案报社会事业局审批后方可执行,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招生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生录取结果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有关招生要求执行。直升生资格由社会事业局确定报管委会同意后公布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政策优待人员子女:民办学校对我市烈士子女,符合特定条件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队伍人员、2020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安排一定的比例单独设立招生计划提前录取,并按规定程序报批。(2)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少年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招生学校,录取名单在网上报名系统封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3)摇号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实施摇号录取。招生学校要根据规定提前制定摇号方案,经社会事业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提前向社会发布。摇号现场需邀请纪检监察机关或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摇号录取名单在摇号系统封存并适时导入报名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3.入学注册
网上报名系统录取信息是社会事业局和各招生学校入学注册的依据。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已被录取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被录取后不得改报其他学校,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已被录取的学生。
(五)有关要求
1.制定实施办法。各民办学校要合理报送学校招生计划并经社会事业局审批核定。在统一招生前,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媒体宣传、学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统一发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
2.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双减”、 “公民同招”、网上报名录取、民办学校审批地招生、摇号录取等政策和亮点做法宣传解读,点对点做好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家长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政策知晓率全覆盖。要加大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培训力度,各学校要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家长网上报名操作,设立专门咨询电话,耐心做好家长解释和指导工作。
3.严格规范招生。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市、区有关招生规定,切实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超计划招生,不得录取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境内中国公民的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相关文件执行。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社会事业局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