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6-23 18:25:47作者:未知
➤2022北京公租房申请全攻略
申请条件
1 | "三房"轮候家庭 | “三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
2 | 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
3 | 外省市来京家庭 | 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
4 | 产业园区 | 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申请材料
1 | 按要求填写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
2 |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
3 |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
4 | 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居住证》; |
5 | 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
6 | 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公房租赁合同》,或名下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应提供房屋网签合同、房屋征收或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或集体土地上房屋确权证书; |
7 |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就工作单位名称、收入、住房等情况诚信申报,如实写清单位、收入、住房等内容,提交书面承诺书 |
如您为以下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 |
8 | 无业、失业人员应就收入、住房情况诚信申报,出具书面承诺书; |
9 | 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就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业单位情况诚信申报,出具书面承诺书; |
如您属于以下特殊情况,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 |
10 | 原住房已经拆迁或征收的,需提供房屋征收或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
11 | 申请家庭成员有重残人员的,需提供本市区残联出具的《残疾证》; |
12 |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本市区)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
13 | 劳模家庭需提供市总工会出具的省部级《劳动模范证》; |
14 | 成年孤儿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孤儿《安置证》; |
15 | 申请补贴类资格的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供养证》、《低保证》、《低收入证》; |
16 |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需提供《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卡》; |
17 | 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需提供区武装部或部队出具的优抚证、退伍(转业)证; |
18 | 见义勇为人员需提交《见义勇为光荣证》(市级及以上); |
19 |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承租公房已腾退的,应当提供原承租公房腾退协议; |
20 | 申请家庭出售自有住房或将自有住房赠与他人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赠与协议书》。 |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检验,留存复印件一式两份,采用A4纸可正反面复印) |
申请流程
(一)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应当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在房屋具备入住条件60天前编制配租和运营管理方案,经批准后,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区县政府网站上公布配租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房源位置、套数、户型面积、工期、租金标准、租赁管理、供应对象范围、登记时限、登记地点等。
(二)轮候家庭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意向登记。
(三)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意向登记家庭备案时间顺序,按房源与家庭数量比不超过1:1.2确定参加摇号入围家庭名单。
(四)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围家庭的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进行复核,经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名单,在区县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结合本区县实际选择下列一种方式组织公开摇号配租。“三房”轮候家庭优先配租;申请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优先配租。
1.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配租家庭范围后,按照优先家庭在前、普通家庭在后的顺序摇出家庭选房顺序号,家庭依据摇出的顺序号选房。选房工作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监督下,由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配租家庭范围后,可结合配租住房套型,按照优先家庭在前、普通家庭在后的顺序分组对应不同套型的房屋,直接摇出家庭顺序号及所对应的房号。
家庭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后房屋空置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可根据最近一次摇号顺序号依次递补。
(六)申请家庭选房确认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申请家庭发放《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申请家庭凭配租通知单、身份证明与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签订《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其中需腾退原住房的家庭应先办理完原住房腾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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