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结息利率

更新时间:2022-06-29 19:45:46作者:佚名

南京公积金结息利率

  按照《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息,当年存储的住房公积金比照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记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存储本息比照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

  结息利率: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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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持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者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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