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6-29 19:46:04作者:未知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2年7月1日—7月5日
线下报名:2022年7月9日、7月10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到家庭住址所属地段学校报名。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教育行政部门委托辖区各公办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材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到居住地区域学校提交报名材料,且仅限在1所学校提交材料。
报名材料:
(一)南宁市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件,如出生证或结婚证等)。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注:无房产家庭按户籍登记地址报名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件,如出生证或结婚证等)。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的《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东合法房产证件的复印件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住址与其合法稳定住所地址一致。在南宁市城区有家庭房产的按照家庭房产登记地址报名。
4.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用于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地址,原则上应于入学当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具备居住条件。各公办小学在新生报名过程中要详细核对报名材料,并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社区或入户家访等方式核实报名信息。
(注:报名材料核查原件留复印件。)
其他事项说明:
(一)新生报名材料中的有效户口簿或居住证,原则上应是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合法持有;用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地址,原则上应于入学当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具备居住条件;租住的房屋必须合法、稳定,并且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如承租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等。(具体参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府规〔2020〕22号)
(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须为住宅性质,非住宅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三)南宁市各城区乡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由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安排在本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四)因城市建设需要被拆迁的城区(不含乡镇)常住户籍住户子女需就读经开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需提供城区、开发区拆迁部门出具的材料和拆迁后住址材料(在经开区范围内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再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