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温州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转学政策常见问题汇总

更新时间:2022-06-29 19:49:21作者:未知

2022年温州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转学政策常见问题汇总

  2022年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转学政策常见问题解读

  一、我想了解相关招生政策有哪些途径?

  1.通过浏览网站“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关注微信公众号“瓯海教育发布”、浙里办“瓯海招生地图”等了解最新的招生相关政策。其中,微信公众号“瓯海教育发布”中的“招生入学”专栏,包含学校咨询电话、最新招生通知、转学通告、人才子女入学政策等相关参考文件。

  2.家长若有涉及适龄儿童入学的具体问题无法通过查阅相关招生文件解决,请首选咨询对应学区的学校。若学校也无法答疑,可咨询瓯海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以下是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咨询电话,请扫码查阅。

  二、居住在瓯海区内的新市民子女报读公办学校须具备哪些条件?

  居住在瓯海区内的新市民子女报读瓯海区公办学校应符合下列两类情况之一:

  第一类:双方都已经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新市民子女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现均居住在瓯海,并且双方均在瓯海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含电子版)。

  (2)新市民子女的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瓯海在岗工作且与瓯海区域内用人单位签订连续已满六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瓯海区经商并取得合法且仍有效的营业执照连续已满六个月及以上。

  第二类:只有一方办理或双方都没有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1) 新市民子女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现均居住在瓯海,并且双方均在瓯海登记居住连续已满六个月及以上。

  (2) 新市民子女的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瓯海在岗工作且与瓯海区域内用人单位签订连续已满六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瓯海区经商并取得合法且仍有效的营业执照连续已满六个月及以上。

  (3) 新市民子女的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已在温州市区范围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连续已满六个月及以上。

  上述3个条件的计算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

  特别提醒:2023年开始,新市民子女入学,其父母双方均须在瓯海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含电子版)。

  2023年开始,瓯海区的新市民子女就读公办中小学,均将采用“全员积分入学”的方式统筹安排。相关试点文件可至“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的“瓯海区义务招生指南”栏目的“政策文件”中查阅,以备参考。

  三、只有一个人在瓯海工作,居住在瓯海,是否可以按一个人的浙江省居住证来申请报读瓯海区内的公办学校?

  答:根据新居民子女报读瓯海区公办学校的条件要求,需父母双方的浙江省居住证,但若是单亲家庭、父母一方是现役军人、出国、服刑等特殊情况,可凭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现役证明、有效公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按一个人的浙江省居住证来报读。

  四、瓯海区公办学校招生对象的批次是怎样确定的?

  瓯海区义务教育招生实行阳光招生,继续按照“对象分类,录取分批”政策实施。招生对象按照不同情况分成以下招生批次。

  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具有不动产权证,而且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符合条件的优待和照顾对象子女;施教区出国(境)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子女;“高积分入学”政策录取对象等。

  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具有不动产权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以外但在瓯海区内;户籍在施教区,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具有不动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视学位情况予以安排,如不能安排则由区教育局统筹。

  第三批: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具有不动产权证,但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瓯海区以外。学校视学位情况予以安排,如不能安排则由区教育局统筹。

  第四批:居住在瓯海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子女;潘桥、仙岩街道的全员积分入学对象。该批次安排到接纳新市民子女就学的公办学校。其中父母一方在瓯海企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两年及以上的,而且父母双方都在瓯海区域内工作的,在相同条件下给予优先统筹安排。

  五、公民办学校招生网络报名时间?

  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7月4日- 6日(8:30-21:00)

  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7月5日- 7日(8:30-21:00)

  公办初中报名时间为7月4日- 10日(8:30-21:00)

  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7月5日- 15日(8:30-21:00)

  六、通过什么渠道进行网络报名?

  途径一:家长可在手机端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搜索“入学掌上通”并点击进入,在“入学服务”栏目中选择“义务段入学报名”,再选择“瓯海区”进入温州市招生管理系统。选择“开始报名”,按信息提示逐步完成招生报名。

  途径二:通过“浙里办”APP,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选择“在线办理”,按信息提示逐步完成招生报名。

  报名完成后,家长可以通过“查看报名结果”查询报名情况、审核状态与录取结果。

  七、购买了瓯海区内新建小区的房产,但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可否依据购房合同入学?

  一般情况下,新建的住宅小区,要交付使用后开始划分施教区学校,适龄儿童入学一般要根据其父母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才能安排入学。购房合同和发票不作为入学依据。

  八、孩子现在外读书,如何申请转回到瓯海区内学校就读?

  瓯海区2022年秋季的转学通告预计于2022年7月初公布,请关注网站“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或微信公众号“瓯海教育发布”的“招生入学”栏目,及时了解相关招生转学动态。

  九、适龄儿童父母名下无房产,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房产能否作为入学报名的依据?

  适龄儿童父母名下无房产,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房产作为入学报名的依据,同时需具备以下2个条件:儿童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不动产权证人在一起;父母名下确无其他住房的(其父母需提供温州市无房证明)。

  十、房屋拆迁户子女如何报读学校?

  因公共利益需要房屋被征收(拆迁)且户籍在瓯海区的适龄儿童报名分以下三种情况:

  (1) 已安置的对象,选择安置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

  (2) 未安置且有正式产权调换协议书的对象,选择原施教区学校报名。

  (3) 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临时协议书的对象,选择原施教区学校报名。

  非瓯海区户籍生报名,审核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十一、华侨子女如何入学?

  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的报名分以下两种情况:

  瓯海区户籍出境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监护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选择法定监护人户籍或不动产权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瓯海区户籍出境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监护人为兄或姐、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或者非瓯海区户籍出境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监护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户籍和不动产权都在瓯海区的,选择法定监护人户籍或不动产权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统筹生),经审核确认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华侨(港澳台)子女入学报名时应准备子女的居留证、区侨办(区台办)出具的身份信息、法定监护人公证材料、父母原籍户口证明、父母所在国(地)居留证、监护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等相关材料。

  十二、我有两个孩子分别在两个学校就读,能否申请转学到一个学校就读,便于接送?

  允许在非学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符合转入条件前提下,跨县域或县域内跨校转入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实现“长幼随学”;允许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转入公办学校“长幼随学”,但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得以“长幼随学”为名转入学生。

  具体转学相关事宜请以转学通告为准,2022年秋季的转学通告预计7月初发布,请关注“瓯海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的“招生入学”栏目,了解最新的转学动态。

  十三、共有产权能否作为入学依据?适龄儿童入学对房屋的建筑面积有没有要求?

  不动产(住宅类)产权与他人共有的,其份额占比不得少于50%,且总面积不少于60平米。

  十四、作为入学依据的房产证在银行抵押,如何报名?

  不动产权证在抵押的,可将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注明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权人盖章后,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交学校,代替不动产权证报名。

  十五、入读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南瓯实验小学对房屋产权有什么要求?

  2021年7月1日之后登记领取的区外国语学校(本部)、南瓯实验小学施教区不动产权证(住宅性质),同一套房产三周年内只允许有一户(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计为一户)家庭子女就读同一所学校。采用“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的原则,对2021年7月1日之后新登记的不动产权(住宅性质)执行该政策,此日期之前已经登记的不动产权(住宅性质)则执行原入学政策。

  十六、哪些对象可以享受入学优待政策?

  (一) 国家和省规定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根据学生和家长意愿优先安排公民办学校就学。

  (二) 在瓯海区行政区域内工作的下列人员子女可享受统筹照顾安排公民办学校就学:1. 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者;2. 省绿叶奖获得者、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3. 各类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区级及以上优秀骨干教师(第二层次以上);4. 区委、区政府及以上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干部;5. 瓯海区抗击新冠疫情的援鄂医疗队员、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的瓯海区医务人员;6. 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

  以下为温州市瓯海区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修订),供参考。

  十七、人才子女入学网上报名后,还需要送纸质材料给教育局吗?

  所有报公办学校的照顾对象,必须在招生报名系统内申报,同时把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经所在工作单位核实盖章后,在7月4日- 7日内将材料送至瓯海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以备审核。

  报读民办学校的照顾对象,在6月27日- 29日内将材料送至瓯海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以备审核公示。

  十八、今年潘桥、仙岩街道试点实行新市民子女义务教育“全员积分入学”,明年“全员积分入学”会在全区推行吗?

  在2021年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已明确2022年新市民子女就读公办中小学,部分镇街将试行“全员积分入学”政策。2022年潘桥、仙岩两个街道确定为试点街道,统一试行全员积分入学政策。

  2023年开始,瓯海区的新市民子女就读公办中小学,均将采用“全员积分入学”的方式统筹安排。

  以下为《2022 年温州市瓯海区新市民子女义务教育全员积分入学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供参考查阅。

  十九、公办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在校生有直升吗?

  2022年开始,全区公办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六年级毕业不实行直升初中,需审核初中入学条件材料。

  二十、听说个别民办学校早已通过生源摸底、招生咨询、预约等方式在提前掐尖招生了。如果已被民办学校私下预录取了,算数吗?

  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私下预录取的也不可能算数。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全部在统一的招生管理平台上进行,个别学校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所有变相的招生行为都是违规的,所谓的已私下预录取也是无效的,已提前招生预录取的对象需要清退到位。

  二十一、实行公民同招后,允许公办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招生报名吗?公办民办学校可以兼报吗?如果有意就读民办学校,可以填报几所?

  实行公民同招后,不允许公办民办学校另行组织招生报名或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申请在我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同时兼报相应区域内的公办民办学校,其中选报施教区内公办学校1所,选报民办学校不超过2所,其中选报民办学校须在同一县域内而且具备选报民办学校的入学条件(市区范围视为同一招生区域)。

  二十二、民办学校招生什么情况下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其招生计划数全部都要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吗?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公证机构参加,按照“三个全部”(全部学校,全部对象、全部计划)的要求,依据招生计划和志愿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预录取顺序号,在未被任何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中依次递补预录取。民办学校在核准范围内招不足的,经过区、市教育局同意,可以进行第二轮招录(补招)。

  二十三、民办摇号缴费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7月14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和小学分别摇号。

  7月15日-7月17日,录取学生家长缴费确认及放弃名额的补录缴费确认工作。7月18日,民办学校面向全市补招申请、审核及公布补招计划,7月19日(9:00—21:00),民办学校可以补招学生,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所)。7月22日前,按招生计划内“全员录取,超计划摇号”的原则完成录取、缴费确认工作。

  二十四、民办预录取后还可以选择公办学校就读吗?

  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但未被民办学校预录取的,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视同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预录取资格的,不再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按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二十五、目前瓯海区有哪些学校属于招生红色预警学校

  瓯海区红色预警学校有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小学分校、瓯海区实验小学集团学校前汇校区、瓯海区龙霞实验小学、瓯海区南瓯实验小学、梧田第一中学、温州高铁新城实验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郭溪第一小学、温州大学城附属学校和瓯海区郭溪中学集团学校塘下校区等10所学校。

  列入招生红色预警的学校,说明招生压力很大。

  二十六、发现学校出现违规招生行为向哪里举报?

  我们主动公布并畅通招生入学咨询和举报渠道,主动地、全过程接受家长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发现学校出现违规招生行为的,可拨打区教育局监督电话:8853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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