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怎么办理(附材料)

更新时间:2022-06-30 19:22:13作者:未知

乌鲁木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怎么办理(附材料)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向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填写《乌鲁木齐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并公示3天后,报片区管委会(乡镇)2天审核,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天确认的制度。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和材料:

  1、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须持民政部门核发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复印件;

  3、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

  4、社区出具“零就业家庭”证明;

  5、被征地片区管委会(乡镇)出具土地征用身份证明;

  6、本人提供高校毕业生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7、村委会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8、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明;随军家属且处于失业状态的身份证明;

  9、《释放证明书》《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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