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长期护理险申请要求

更新时间:2022-07-05 21:35:51作者:佚名

成都长期护理险申请要求

  申请对象

  (一)以统账结合方式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 二)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关于待遇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时,应已连续参加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2年,并处于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内。

  参保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待遇申请条件:

  (一)未参加本市长期护理保险的;

  ( 二)已按照工伤保险政策享受生活护理费的人员;

  (三)申请待遇时,不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内的;(四)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持续不足6个月的;

  (四)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持续不足6个月的;

  (五)提供虚假材料的;

  (六)距上次评估结论作出未满6个月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我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规定的。

本文标签: 待遇  人员  参保  基本医疗保险  成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