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7-06 11:03:54作者:未知
2022西安失业补助包括两类:
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
一、补助对象
1.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及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
2.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跨统筹地区转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3.2021年符合条件尚未领取且仍处失业状态的参保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按2021年的规定审核并发放待遇)。
二、补助标准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参保缴费满1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即:1755×0.8=1404元/人月);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按50%执行(即:1755×0.5=877.5元/人月)。
2.参保缴费不满1年且申请时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农民工,按我市城市最低保障标准(740元/人月),发放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即:740×2=1480元)
3、政策时限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办理方式
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采取线上线下申领,自审核通过的次月起按月发放。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申请,或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微官网、“西安人社通”APP、支付宝“西安智慧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及“秦云就业”小程序等网上经办平台申领。
五、相关规定
1.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不得重复享受。失业补助金每人累计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临时生活补助不超过2个月。
2.领取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其他待遇,不办理异地转迁申领,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注意事项
1.出现领取期满、参保登记、死亡、应征入伍、移居境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及判刑收监执行等情形之一的,要及时予以停发。
2.出现虚构劳动关系等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不予受理。
3.对骗取失业保险基金的参保单位及个人,要按《社会保险法》规定从严查处,依法追究责任,并列入社保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