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西安鄠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更新时间:2022-07-06 11:05:21作者:未知

2022西安鄠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规定,取得鄠邑区居住证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

  小学段,7月9日—7月15日,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四证”等相关材料到区教科局指定的甘亭中心学校户电路分校、两营分校,五竹中心学校及兆丰桥分校,人民路小学吕公校区,东关小学青羊务校区,西街小学青羊寨校区,北街小学郭村校区,荣华小学河头校区,惠安小学山阴校区,光明小学,电厂小学就近登记。

  初中段,7月9日—7月15日,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四证”(附件3)和《小学生毕业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到鄠邑区第一中学六中分校(初中部)、玉蝉初级中学、五竹初级中学、电厂中学(初中部)、实验初级中学就近登记,区教科局同步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入学信息及资格审核。同时,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填写《鄠邑区外户籍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派位表》。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父母在本区缴纳社保时间、购房情况、居住时间、工作时间、地点及性质等条件进行综合积分。同一类型学生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科局参考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区教科局统筹派位结束后,由学校公布派位结果,并通知家长领取通知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四证”具体内容: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四证”具体内容如下: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鄠邑区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材料。我区甘亭、余下街道以外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材料。

  2.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3.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人民政府或街道办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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