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7-06 11:27:52作者:未知
【申请条件】
请家里有70周岁以上老人(老人户籍在玉一)的居民,仔细阅读下面的文件,及时到社区申报高龄补贴。
【申请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
【2022年李沧区高龄补贴发放明白纸】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实施高龄补贴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为此,李沧区委区政府继续将7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纳入2022年政府实事。现将发放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 发放范围
凡具有李沧区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即195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均可享受2022年高龄补贴。2022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期间去世的老年人,凭相关证明(火化证或死亡注销证明)按规定享受高龄补贴。
二、 发放标准
高龄补贴发放标准按年龄区间实行分档发放。
(一)年满70-79周岁的(1943年1月1日-1952年12月31日出生)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150元。
(二)年满80 -89周岁的(1933年1月1日-1942年12月31日出生)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200元。
(三)年满90 -99周岁的(1923年1月1日-1932年12月31日出生)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年度内去世的,按在世月份计发;区外户籍迁入区内的,从迁入次月计发)。
(四)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1922年12月31日前出生)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400元。
三、申报程序
1.根据区财政局拨款要求,从2022年起高龄补贴、百岁补贴、80岁体检补助的拨款方式变更为区民政局账户直接拨付到老人的银行卡。
2.各街道请根据本街道的实际情况,统一由一家银行为老人发放补贴,通知符合补贴资格的老人提供或开办相应银行的银行卡,持卡人必须是补贴申请人本人,不可以使用家属的银行卡。
3.2021年度已享受过我区高龄补贴的70-99周岁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即日起持老人身份证、户口簿、老人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进行2022年度高龄补贴资格确认。
4.凡具备享受高龄补贴资格的新增70-99周岁老年人(2021年度及以前未享受我区高龄补贴的),本人(或代理人)即日起持老人身份证、户口簿(索引页、户主页、个人页)、老人的银行卡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向老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青岛市老年人口信息登记表》,个人申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注: 无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应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四、发放
(一)70-8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的发放实行年度申报、年度审批、按年发放。根据审核情况,2022年8月底前区民政局统一将资金拨付各街道办事处,自2022年9月份开始由街道和社区将高龄补贴逐步发放到老人手中,原则上10月4日“重阳节”前发放到位。
(二)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和百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高龄补贴实行按月发放。即日起由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或代理人)持老年人户口簿、老人的银行卡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申报社区提交补贴申请资料。
(三)由于需要统计老人银行卡信息,2022年第一季度百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统一到4月1日至6日进行审核,4月底前完成发放工作,4月开始按月审核和发放;2022年1月至4月的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统一到5月1日至6日进行审核,5月底前完成发放工作。从5月份开始,90-99周岁老年人和百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均是6月1日至6日进行审核,6月底前完成发放。请各街道做好解释工作。
(四)社区居委会应及时掌握享受高龄补贴待遇的老年人去世或户口迁出李沧区的情况,并及时在“李沧养老服务信息监管平台”进行变更。90-99岁老年人去世或户口迁出李沧区的,高龄补贴从迁出(或注销)次月停发;区外户籍迁入区内的,从迁入次月计发。
(五)享受高龄补贴待遇的老年人以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化管理。
五、注意事项
(一)及时申报。请居民朋友关注媒体及街道、社区的公示,并按照要求进行申报,逾期不报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严明法纪。对弄虚作假,冒领和骗取高龄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联系电话。对于申报发放过程中相关事宜咨询、举报、投诉等,可联系以下电话:
李村街道社会事务办:87625790
区民政局:87637373
玉一社区:8760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