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医疗保障局致全市参保人的一封信(10月20日)

更新时间:2022-03-22 07:45:02作者:佚名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致全市参保人的一封信(10月20日)

  暂时的不便,是为了今后更大的方便

  --致全市参保人的一封信

  亲爱的参保人:

  全面实现医保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老百姓的美好心愿,为早日完成这个目标,国家医保局在全国建立统一标准的医保信息平台。该平台如“医保普通话”,将解决全国各地信息平台差异大、数据不互认、参保人不便利等问题。

  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统一部署,我市定于10月26日0:00-30日24:00停机切换上线国家平台。停机期间,暂停所有医保结算服务,包括各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和药店的医保结算(含异地就医);暂停所有医保窗口经办服务,以及医保网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E政务自助机、i厦门、闽政通、福建省网办事大厅等公共服务系统的各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服务。

  开机后,也许因新平台初期运行不太稳定,给您带来不便,我们将竭尽全力解决您的困难和问题,暂时的不便是为了今后更大的方便,希望得到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停机后具体的就医、购药、经办事项特告知如下,请您合理安排时间办理相关业务。

  一、医保报销结算

  (一)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停机期间,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暂停医保结算。确有急需,请您个人先行垫付费用,待新平台上线后,持有效收费票据、社会保障卡(市民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至购药的定点零售药店补办医保结算。

  (二)慢性病患者及特殊用药患者就医购药

  请您于停机前提前到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备足所需药品。

  (三)普通门诊就诊

  停机期间如非急需,您可待新平台上线后就诊:确有急需,请您先行垫付医药费用,待新平台上线后,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社会保障卡(市民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至原就诊定点医疗机构补办医保结算。

  (四)住院

  1.停机前入院。已达到出院标准的,请配合定点医疗机构在10月26日0时前做好出院结算工作:未达到出院标准的,请在10月26日0时前冲销原入院登记信息,待新平台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手续。

  2.停机期间入院。您可先自费办理入院,待新平台上线后补办医保出入院手续。

  二、异地就医备案

  1.已备案或在停机期间未能及时备案的,但停机期间出院未能直接联网结算的,请您个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后,持社会保障卡(市民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费用汇总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参保人银行卡,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报销。

  2在停机期间未能及时备案的,待异地就医备案信息业务恢复后仍未出院的可补办备案手续,出院时直接在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三、暂停医保经办业务

  停机期间,暂停受理医保经办业务,待医保经办信息业务恢复后办理。2020医保年度医疗费用报销期限统 -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生育津贴申领期限顺延。

  四、暂停家庭共济功能

  原绑定的我市家庭共济关系迁移为福建省家庭共济关系,家庭共济功能和使用方式参照福建省家庭共济账户执行,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我们温馨提醒您:如果您对平台上线切换期间办理医保业务还有什么疑问,您可以拨打0592-12333咨询,或登录官网http://ylbz.xm.gov.cn及“xmylbz”微信公众号查看我们的问答提示。新平台上线后,如您发现医保结算受影响,请及时向医保经办机构反映,我们将尽快为您解决。

厦门市医保局

2021年10月20日

本文标签: 医保  上线  请您  新平台  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