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条件+材料)

更新时间:2022-07-09 12:16:47作者:未知

湖北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条件+材料)

  湖北省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补贴资金申报审核条件:

  1、受理权限: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补贴资金审核发放工作;

  2、受理要求:见习基地根据当年接收的见习人员情况,据实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确定;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申请材料:

  1、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原件1份) ;

  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原件1份) ;

  3、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证明或银行流水清单(复印件1份) ;

  4、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复印件1份) ;

  5、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

  6、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具体申报材料以当地人社部门要求为准)

  四、办理方式:

  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或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即可办理。

  五、办理费用:

  该项目为免费服务。

  六、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现场核验、公示时限不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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