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7-18 16:05:00作者:未知
关于印发《企业职工退休待遇申领及核定流程》、《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待遇申领及核定流程》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确保参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退休后,按时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经研究,我们制定了《企业职工退休待遇申领及核定流程》、《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待遇申领及核定流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企业职工退休待遇
申领及核定流程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或确认,办理退休手续后,按以下程序申领核定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
一、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参保企业应在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前,组织或指导新增退休人员使用“民生山西APP”、“三晋通APP”、“老来APP”或“掌上12333APP”等手机客户端,完成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以后每年认证一次,认证周期为12个月。无法通过各类APP手机客户端“刷脸”认证的,可向参保企业或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人工认证”,对于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提供上门服务。
对于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广泛宣传,提醒到位。
二、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参保企业应在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前,提醒退休人员办理社会保障卡并激活金融功能。如未办理社会保障卡,在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时要提供本人领取待遇的银行卡信息。
对于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广泛宣传,提醒到位。
三、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参保企业应于准予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当月,通过网上平台或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业务。
因企业或参保人员欠费(灵活就业人员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参数公布前,截止上年末欠费),无法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业务,社保经办机构应第一时间通报税务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或个人尽快补缴欠费。
四、养老保险待遇核发。参保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业务后,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核定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并于次月起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在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参数公布前,社保经办机构为退休人员核发临时养老保险待遇。
五、正式待遇核定与结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参数公布后次月,社保经办机构为已核定临时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核发正式养老保险待遇,并与此前发放的临时待遇进行差额结算,多退少补。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待遇
申领及核定流程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退休后,按以下程序申领核定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
一、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参保单位应在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前,组织新增退休人员使用 “民生山西” APP、“老来”APP或“掌上12333”APP等手机客户端完成首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以后每年认证一次,认证周期为12个月。无法通过各类APP手机客户端“刷脸”认证的,可向参保单位申请办理“人工认证”。对于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参保单位应负责提供上门服务。
二、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参保单位应在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前,提醒退休人员办理社会保障卡并激活金融功能。
三、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参保单位应于批准参保人员退休文件下达的当月,通过网上平台或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业务。
如参保单位欠费,无法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业务,社保经办机构应第一时间通报税务部门,督促参保单位尽快补缴欠费。同时,参保单位应向退休人员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补缴欠费。
四、养老保险待遇核发。参保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业务后,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核定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并于次月起发放。在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参数公布前,社保经办机构为退休人员核发临时养老保险退休待遇。
五、正式待遇核定与结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参数公布后次月,社保经办机构为已核定临时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核发正式养老保险待遇,并与此前发放的临时待遇进行差额结算,多退少补。
按照《通知》规定:
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统一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核发、正式待遇核定与结算五个流程步骤申领办理。此后,企业退休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一样,在通过网络平台或服务窗口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一次性完成待遇申领核定,并于次月即可领取临时养老金。
同时,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明确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计发临时退休待遇核算办法的通知》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退休待遇核定相关业务流程优化的通知》,对临时待遇标准进行了调整,明确按照正式待遇的计发办法配置临时计发参数核定临时待遇,退休人员临时待遇水平将明显提高。在待遇计发参数正式公布后,次月起核定正式待遇,并与此前发放的临时待遇进行差额结算,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