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7-26 12:03:02作者:佚名
房东不配合办理无锡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怎么办?
无锡市对房屋租赁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建部第6号令)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到房屋租赁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综上,房东拒不配合到住建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行为已违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您可以依据此规定向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门反映,请求主管部门责令出租房屋产权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无锡市各区住建局联系电话,请根据房屋所在辖区拨打相应电话咨询、投诉。梁溪区:0510-82832770;新吴区0510-81890833;滨湖区0510-81178771;惠山区0510-83588989;经开区0510-8058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