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免措施

更新时间:2022-07-26 18:03:24作者:佚名

无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免措施

  温馨提示,以下方案还在听证阶段,仅供参考

  减免措施

  1.对于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家庭、低保家庭,其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先征后返。

  2.对于居民用户每户两个月用水量≤2吨的,免收当期垃圾处理费。两个月用水量≤8吨的,减半征收当期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定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章生活垃圾第五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2、《江苏省定价目录》

  

本文标签: 垃圾处理  用水量  两个月  当期  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