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从自愿缴存账户转移到单位指南

更新时间:2022-07-27 18:01:14作者:未知

上海公积金从自愿缴存账户转移到单位指南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从“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到录用单位)

  一、适用范围:

  自愿缴存个人被单位录用后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二、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2.与录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录用单位的名称和住房公积金账号。

  三、服务方式:

  线下: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

  五、注意事项:

  账户状态为正常缴费、停缴(冻结)状态,不存在欠费。

  注:信息来源上海公积金官网

本文标签: 公积金  账户  单位  原件  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