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化工产业人才奖励补贴汇总

更新时间:2022-07-29 18:02:13作者:佚名

兰州新区化工产业人才奖励补贴汇总

  兰州新区化工产业人才奖励补贴

  一、引才奖励

  经认定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创新领军人才所在企业;经认定且服务期满2年的行业骨干人才;职业院校或人力资源机构推荐,且在化工园区企业工作满6个月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技能人才。

  二、生活补贴

  首次在化工企业就业的全日制大专生或中级工,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给予生活补贴,享受期限为24个月。首次核准后一次性发放12个月补贴(不足12个月不予发放),以后每半年发放一次。

  三、科研项目扶持

  对创新领军人才、行业骨干人才主持开展的项目入选为国家级或省级重点人才项目、重大科研专项的,按照1:0.5的比例给予项目扶持资金,单个项目扶持资金不超过30万元。

  四、校企合作奖励

  对大中专院校与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的,结合企业需求开设专业教学课程的,给予大中专院校一次性5万元教学经费支持。对高校、职业院校在化工企业定向培养技能人才且建立基地的,新设立实训基地的给予高校、职业院校一次性5万元奖励,新设立见习基地的给予高校、职业院校一次性3万元奖励。

  五、技能人才培养奖励

  1.化工产业企业职工参加技能培训,按照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高技能人才项目制培训经费补贴规定,给予资金补贴。

  2.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等级证书)一、二、三、四级技能人才,按照800元、500元、300元、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3.园区企业职工参加化工行业资格考试的,对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一次性给予每人200元补贴。

  六、学历提升奖励

  对在化工园区企业工作期间学历提升为化工类本科、硕士或博士的人员,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新区财政按学费总额的50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由用人单位和新区财政按照3:2比例进行资助,每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取得学历后,先给予30的学费资助,服务期满后再给予20。

  七、申请住房优惠政策

  1.入住人才公寓

  经认定创新领军人才、正高级职称人才可申请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博士、副高级职称、技师或硕士等类人才,按人才公寓租赁价格减半收费。

  2.申请购房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化工企业行业领军人才、骨干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社保缴纳满6个月的,在新区购置首套住房时享受团购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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