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8-01 12:01:23作者:佚名
一、办理时间:8月2日-9月15日(8月1日起预约);上午10:15-13:30,下午16:15-19:30;双休日休息。
按照防疫规定,为确保助学贷款受理工作有序进行,采取电话预约排号,错峰办理,每日预约20位学生(后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办理学生提前至少一日进行电话预约,未预约不予办理。
预约电话:王老师 0993-2068180
王老师 0993-2012350
注:因工作人员还承担其他工作,如遇无人接听电话时,请多次拨打,敬请理解。
二、办理地点:八师石河子市党政服务中心东附一楼教育局受理点(30113室),由党政服务中心北门办事人员通道进入,步行至最东头一楼东门进入办理。
请办理人员进入党政服务中心请遵守防疫规定,配合检查,受理全程佩戴口罩。
三、政策介绍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金额及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三)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借款学生正常毕业所需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四)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五)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有多长?
1.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
2.贷款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五年期间为宽限期。其中:在校期间本金和利息均无需偿还;毕业后五年为还本宽限期,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
3.贷款学生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经向师市学生资助部门、经办银行申请审核确认,再读学位毕业后仍可享受5年的还本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
1.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高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师市。
4.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5.根据《兵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兵教发〔2019〕24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共同借款人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贷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贷款学生为孤儿,或其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贷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或自愿与贷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共同借款人。
3.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师市。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需在25—60周岁之间;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未结清生源地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五、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首贷
1.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在校生:学生证或在校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信息)。
2.打开网址点击进入点击“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注册。“生源地选择”系统操作提示如下:首页-资料完善-资助中心所在地-选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选择入学前户籍所在师市(即生源地)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注意: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户籍、家庭地址须填至门牌号。
3.注册成功后,新增贷款申请,录入申请信息(未经预申请的学生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个人承诺),导出申请表打印。
4.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到户籍地所在师市受理点办理并签订《借款合同》。需带材料:①《申请表》;②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学生证,如丢失可使用高校证明或学信网信息代替);③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④户口本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本户口上,需双方户口本原件)。
5.学生持《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必须于10月10日前上交给高校录入回执)。学生可在11月中旬登录系统或支付宝查看贷款发放状态。
(二)续贷
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更新个人信息-提交续贷申请(认真如实填写续贷声明)-选择办理模式(建议远程办理):
1.远程办理:选择“线上签订合同”-合同信息确认-身份认证-确认提交-接收回执验证码。
2.现场办理:选择“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打印《申请表》;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表》到就近办理点办理。
六、特别提醒
(一) 借款学生应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切实履行借款学生各项义务。
(二) 如遇政策调整,以国家开发银行最新公布的政策内容为准。
(三) 借款学生个人信息和借款学生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四) 借款学生应在还款后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结果,防止出现问题。
(五) 如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联系电话、就业信息、住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请务必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更新。
(六) 如借款学生的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或学籍信息发生异动(升学、休学、退学等),请务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前往办理贷款的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