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厦门市实验幼儿园招生公告(入口+范围+条件)

更新时间:2022-08-03 08:57:18作者:佚名

2022厦门市实验幼儿园招生公告(入口+范围+条件)

  厦门市实验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通告

   根据《思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思明区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今年幼儿园实行网上报名,现将招生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招生范围

  厦门市实验幼儿园(总园):

  盈翠社区居委会(部分):盈翠里1-53号,玉荷里1-46号,映碧里1-42号。

  厦门市实验幼儿园鹭江新城分园:

  莲秀社区居委会(部分):莲秀里105-106号(鹭江新城三期),莲秀里108-112号(鹭江新城四期)。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根据《厦门市“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我园试行“幼儿园入学一件事”“不见面”办理。

  1.网上信息登记时间及方式:2022年7月29日至8月1日(网上报名先后与是否先录取无关,在此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均可),我园片区内年满3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的家长通过“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或微信公众号“厦门i教育”进行幼儿园入学网上信息登记。

  报名流程图解:

  2.7月27日至8月6日期间落户我区、因故错过等原因未进行登记的我园片区内适龄幼儿,其家长可于8月7日进行网上信息补登记,也可携带相关就学材料至我园(总园:厦门市思明区莲花新村盈翠里11号;分园:厦门市思明区莲秀里126号)现场报名。届时,我园将组织线下咨询,家长如需咨询,可于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拨打招生咨询电话预约前往。

  3.初审结果查询时间:8月7日至8月8日。家长登录系统,查看网上信息登记的初审结果(网上信息登记成功且初审通过者无需到我园现场报名)。

  4.查看录取结果时间:8月15日。家长登录系统,查看录取结果。

  四、招生条件

  厦门市实验幼儿园(总园)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即适龄幼儿应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适龄幼儿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如果适龄幼儿父母双亡,其户籍应与监护人户籍同册。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6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3.我园是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招生对象除满足“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幼儿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内房屋产权,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

  (2)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立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出生后与父亲(母亲)的户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同册,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三年及以上(即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6日),除户籍外还需提供实际居住的相关佐证材料;父母在厦除实际居住地外确无房产或父亲(母亲)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

  (3)适龄幼儿的曾祖父(母)或曾外祖父(母)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出生后与父亲(母亲)的户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同册,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三年及以上(即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6日),除户籍外还需提供实际居住的相关佐证材料;父母在厦除实际居住地外确无房产或父亲(母亲)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

  (4)适龄幼儿的父母在厦除实际居住地外无房产或父亲(母亲)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的,适龄幼儿的父亲(母亲)或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租住片区内公有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并持有合法有效的片区公有房屋租赁手续。

  (5)适龄幼儿的父亲(母亲)拥有的片区房产(持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

  厦门市实验幼儿园鹭江新城分园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即适龄幼儿应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适龄幼儿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如果适龄幼儿父母双亡,其户籍应与监护人户籍同册。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6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温 馨 提 示

  1.幼儿入园体检表原件可在幼儿注册时提交。

  2.对为择园而造成“寄户”“挂户”人户分离情况的现象,请家长将户籍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园。

  3.因故不能如期报名的,应在报名前三天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园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批准或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其他事项可咨询幼儿园:

  厦门市实验幼儿园总园招生咨询电话:5535868转112

  厦门市实验幼儿园鹭江新城分园招生咨询电话:5591143转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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