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直公积金缴存证明办理指南(个人+单位)

更新时间:2022-03-22 10:46:08作者:未知

陕西省直公积金缴存证明办理指南(个人+单位)

  陕西省直个人公积金缴存证明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职工除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外,因其他原因需开具缴存证明及明细的。

  二、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原件。

  2、职工委托亲属(限配偶、父母、子女)代办的:委托人(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3、去世职工家属办理的:办理人(限配偶、父母、子女或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去世职工的身份证件或死亡证明(包括死亡医学证明书、火化证、能够反映职工已死亡的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法院作出的死亡判决书等)。

  4、单位办理: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书面申请。

  三、办理流程

  职工申请→中心受理→出具证明

  四、办理地址及电话(区号029)

  87313669、87314946、87349015、87347225

  陕西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四楼综合业务大厅

  五、注意事项

  1、亲属关系证明包括: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能够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父母、子女关系需提供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受遗赠)裁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

  2、单位为职工集体办理职工缴存证明的,如人数在5人及以上,需打印包含职工个人账号、姓名的明细表,加盖公章。

  3、职工一般缴存证明分为查询书、缴存明细、文字性证明等多种形式,开具前需提前说明格式。

  陕西省直单位公积金缴存证明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单位因上市、审计、融资、询证等情况,需要开具公积金缴存证明、缴存明细或签署询证意见的

  二、办理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流程

  单位申请→中心受理→出具证明或签署意见

  四、办理地址及电话(区号029)

  87313669、87314946、87349015、87347225

  陕西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四楼综合业务大厅

  五、注意事项

  单位缴存证明分为单位基本信息表、缴存明细、文字性证明等多种形式,开具前需提前说明格式。

本文标签: 职工  单位  原件  缴存  亲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