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高技能人才优惠补贴政策汇总

更新时间:2022-03-22 11:13:03作者:佚名

沈阳高技能人才优惠补贴政策汇总

  高技能人才可以享受这些政策

  ◆全职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

  范围对象 在沈阳市依法纳税的各类企业(含中、省直驻沈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外埠高技能人才,且需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依法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补贴标准 高级工(三级)600元/月,技师(二级)800元/月,高级技师(一级)1000元/月,最长发放36个月。

  申报方式 申领生活补贴的高技能人才,需由用人单位在每月月初到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

  申报材料 《沈阳市全职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沈阳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复印件。

  ◆高技能人才购房补贴

  范围对象和补贴标准 沈阳市企业新全职引进的非沈阳市户籍的高级技师、“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在沈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购房补贴。

  申请方式 可到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办理。

  

  什么样的人才算高层次人才

  ♦分四个层次

  顶尖人才(A类)、杰出人才(B类)、领军人才(C类)、拔尖人才(D类)。其中,A、B、C类作为高层次人才;D类作为高层次人才储备,在申报沈阳市各类资助项目计划时与高层次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认定标准

  制定《沈阳市人才认定标准》,对各行业领域具有一定权威性、影响力、公认度的业绩、贡献、荣誉等,采用有限列举的方式,明确各层次人才共性认定标准。《认定标准》作为各层次人才认定的参照基准,不涵盖所有人才,不定期调整更新。

  对于《认定标准》中难以明确界定的,确有特殊才能的实用人才、专门人才等,达到相应层次人才水平,且年度工资薪金不低于30万元,由行业知名专家举荐的,可提出认定申请,由“链主”单位自主认定或进行评审认定。

  ♦认定方式

  共有3种:自主认定、直接认定、评审认定。

  自主认定 围绕“5+3+7+5”共20条重点产业链,试点授权“链主”单位自主认定符合产业需要的人才,经市人才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后,自主认定的人才可享受相应政策。

  直接认定 符合《认定标准》中明确条件的,可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或手机“沈阳政务服务”App填写、上传基本信息,引入诚信承诺机制,直接纳入人才认定范围,及时发放“盛京人才卡”。对经其他省会以上城市认定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为我市相应层次人才。

  评审认定 由市人社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链主”单位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综合人才专业水平、能力潜力、工作经历、业绩贡献、薪酬待遇等进行评审认定,确定人才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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