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孕妇建档流程

更新时间:2022-03-22 11:27:04作者:佚名

青岛孕妇建档流程

  青岛市孕产妇健康服务建档流程各区市可能有所不同,现以市南区流程为例仅供参考,具体服务流程还应根据所在区市规定进行。

  市南区建档服务流程

  (一)孕8-13周内的孕妇

  ➤到常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建立《青岛市母子健康手册》。

  ➤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和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低盐膳食、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等指导。

  ➤确定孕周和预产期。对无法确定末次月经或月经不规律的孕妇,建议孕妇可通过B超检查等方式确定孕周及预产期。

  ➤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妇科手术史、孕产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市南区户籍或居住地(青岛市外户籍在市南区居住3个月以上并纳入管理)在市南区的孕妇,可在建立《青岛市母子健康手册》后持户口本、《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夫妇双方均为外地的携带居住证、《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在市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免费领取复合维生素3瓶。

  (二)孕15-20周(最佳16-18周)的孕妇

  ➤携带《青岛市母子健康手册》到市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产前筛查。

  ➤对孕妇是市南区户籍的或孕妇非青岛市户籍、其丈夫是市南区户籍的孕妇,携带《母子健康手册》、户口簿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孕期 B超报告单到市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免费产前筛查。

  ➤对孕妇是流动人口的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需到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纳入管理证明。

  ➤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能医保联网,享有青岛市生育保险的孕妇,需携带《居民医保卡》和《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在出具产筛申请单时进行医保联网。

  ➤以上所有具体需要携带的证件,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青岛市母子健康手册》后,社区医生会详细告知。

  (三)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检查,产妇分娩后应主动与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邀约免费入户产后访视。

本文标签: 南区  青岛市  孕妇  手册  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