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桂林灌阳寄宿制小学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更新时间:2022-08-16 15:02:51作者:未知

2022桂林灌阳寄宿制小学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一、招生区域

  1、县城区域内:灌江以东县城区域、江东开发区、移民新区(易地搬迁到县城居住住户的子女)。

  2、西山坪工业园区(在县城居住的工业园区职工子女和原工业园区被征过土地农户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班额及学生数

  2022年秋季学期,我校招收小学一年级10个班。原则上每班45人,最多不得超过50人,共450人。

  三、招生对象及年龄要求

  1、我校招收学区内社区居民子女;户籍人员子女;区内购房人员子女;在县城居住的工业园区职工子女和原工业园区被征过土地农户的适龄儿童;在有学位的前提下招收在县城经商户子女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的适龄子女。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可选择到我校就读。引进的高科技人才子女、军人子女可优先安排到相应班级就读。

  2、招收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3、学校严格把关,自主招生,学生花名册交灌阳县基础教育室审核备案、办理学籍。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预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8日至19日(上午8:30—11:50;下午2:30—5:30),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核。

  1、2022年8月18日对我校招生区域内户籍人口及购房户报名。户籍人口(城东社区的单位、江东开发区购房户、移民新区、原西山坪工业园区被征过土地农户)子女进行资格审核报名。

  2、2022年8月19日对我校辖区内经商户子女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资格审核报名。

  3、2022年8月20-24日:学校根据本校辖区内的户籍人口及购房户子女报名信息入部门进行核查,经商户子女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信息入户和入企进行核查。8月25日确定本校辖区内的经商户子女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

  (二)报名地点:灌阳县大仁(移民)寄宿制小学(灌阳县红军小学)(敏学楼一楼)

  五、报名条件及所需材料

  注:所有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如有弄虚作假,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1、社区居民子女入学

  必须提供如下证件:

  (1)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且法定监护人必须有一方属县城户籍);

  (2)房产证或住房证明(购房合同、购房付款发票、纳税凭证之一);

  (3)无房屋者须提供住所证明(租房合同,出租方房产证)。

  2、学区内购房人员子女入学

  必须提供如下证件:

  (1)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房屋交接手续(经地产公司备案或房管部门备案认定的购房合同、购房付款发票、纳税凭证之一)。

  3、工业园区被征土地农户子女入学需提供被征土地合同复印件和当地政府证明、住所证明。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必须提供如下证件:

  (1)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

  (2)住所证明(法定监护人至少有一方在县城已取得半年以上<含半年>合法稳定的住所<租房合同,出租方房产证>);

  (3)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同时附半年工资证明、用工单位工商执照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及单位或厂的详细地址);

  (4)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由社保局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

  (1)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

  (2)营业执照且实际经商半年以上;

  (3)住所证明<法定监护人至少有一方在县城已取得半年以上(含半年)合法稳定的住所(租房合同,出租方房产证)>;

  (4)经商地的详细地址。

  6、工业园区职工子女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求处理。

  六、招生原则

  1、原则上以居住地为准就近入学。

  2、我校优先安排社区居民子女、县城移民新区搬迁户子女;其次安排在县城购房居住的人员子女;再次安排在县城居住的工业园区职工子女和原工业园区被征过土地农户适龄儿童;再其次安排在县城经商户子女;在有学位的前提下安排在县城居住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我校按招生计划确保县城机关子女、户籍、购房户子女学位后,如有富余学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必须服从调剂到县直小学和县城附近学校就学。不服从调剂的将回原户籍地学校就学。

  4、如辖区内生源与招生计划有出入,配合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生源调配,县直小学及县城附近小学配合接收。

  5、我校根据招生班额和报名条件严格把关,自主招生。报名结束后5天内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经商户子女进行入户核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退回原籍入学。并将一年级新生花名册电子文档报灌阳县基础教育室审核备案。

  七、招生纪律

  (一)学校严格按招生方案进行招生,不得随意违规招生。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有权拒绝招生,任何人不得扰乱招生秩序。

  (二)教育局将由基础教育室牵头组织人员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八、温馨提示

  1、请家长自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戴好口罩、扫码有序进出校园,排队自觉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2、请家长按要求准备好所有材料,到对应区域进行报名、审查资料。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灌阳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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