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条件汇总

更新时间:2022-08-16 20:02:51作者:佚名

苏州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条件汇总

  2022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企业申报范围:

  1.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符合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航空航天、集成电路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和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民营规模以上企业;

  4.各县级市(区)重点推荐的承担省、市重点产业项目的企业。全市每年为重点产业项目定向配给的资助名额一般不超过300名;

  5.各县级市(区)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各地每年重点推荐企业一般不超过10家。

  各企业每年申报人数最多不超过30人。

  个人申报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苏州正常缴纳社保和个税的优秀人才;

  2.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专业符合《苏州市2022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

  3.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申请人在申报当年度年龄分别不超过35周岁、40周岁、45周岁

  2022苏州高新区紧缺人才计划

  企业条件:

  1.区级及以上科技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各级专精特新企业;

  4.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产业标准依据区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内容执行,动态调整;

  5.经各板块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一般不超过5家);

  6.其他经区(工)委人才办会议认定的单位。

  各企业(单位)每年申报人数原则上最多不超过50人。对高新区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作用、人才集聚度高的企业可通过人才办会议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确定申报人数。

  人才条件:

  1.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条件之一;

  2. 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且上年度工资薪金收入在18万元及以上;

  3. 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专业符合年度《苏州高新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4.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条件之一的申报人在申报当年度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特级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在申报当年度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022昆山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申报范围

  昆山市紧缺产业人才计划申报范围包括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

  1. 昆山市级及以上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创办的企业;

  2.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 符合我市“十四五”规划明确的先进制造业领域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

  4. 各区镇重点推荐的承担昆山市级及以上重点产业项目的企业;

  5. 各区镇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和重点单位。

  申报对象

  昆山市紧缺产业人才计划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以大专学历申报的,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二级(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相应技能等级);以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的,须具有相应学位;

  2. 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专业符合当年度《昆山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3. 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按规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在昆缴纳个人所得税;

  4. 全日制本科生(中级职称、技师)、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在申报当年度年龄分别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022张家港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紧缺人才薪酬补贴资格认定

  1.已通过人才礼遇分类认定的A~E类人才(不包含创业类人才);

  2.来我市时间不超过3年(指2019年1月1日后首次来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我市连续正常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满12个月;

  3.本人专业、技能与所在岗位匹配,且专业、技能符合当年度《张家港市紧缺专业目录》《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见申报网站“政策文件”栏);

  4.申请人在申报当年度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7年5月16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人才可一事一议。

  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续领

  1.已通过2020年度紧缺人才薪酬补贴资格认定

  2.目前仍在我市工作,且工作业绩获得用人单位认可,单位同意其申报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续领;补贴期间,人才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停止发放薪酬补贴;仍在我市工作的,需经新单位同意并推荐后,再予以续发或补发);

  3.过去12个月连续正常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本文标签: 企业  产业  人才  年度  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