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8-17 15:00:54作者:未知
预登记时间: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2日
预登记家庭:符合条件的1人户、2人户、3人户三类家庭,
预登记方式:
本期实物配租预登记范围内的家庭,登录“浙里办”APP或支付宝的“浙里办”小程序,搜索“e房通”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服务平台,完成实名认证后,在“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预登记”模块进行在线预登记。除70周岁以上的人员外,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家庭需同步上传优先保障证明材料。具体操作流程点击>>>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住房保障专栏-操作指南
预登记期内,预登记家庭可在线取消预登记或再次预登记,以最终预登记信息为准。预登记时间截止后,预登记信息不再变更。
摇号及选房规则:预登记结束后,以月为单位,按照优先保障原则,对完成预登记的家庭进行分类摇号,产生选房顺序号。
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登记的,视为放弃实物配租保障,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调整为放弃的次月(不影响保障家庭累计保障期限的计算),今后按新的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报名参与实物配租预登记。
2.纳入选房范围的保障家庭,选房前可继续领取货币补贴,选房后自签订租赁合同次月起停发补贴,其保障资格由货币补贴转为实物配租,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限与保障资格有效期一致。对于剩余保障期限不满3个月的保障家庭,需先办理资格续审,待审核通过后再行签订租赁合同。
3.纳入选房范围的保障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选房或放弃选房的,视为放弃实物配租保障,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调整为放弃的次月(不影响保障家庭累计保障期限的计算),今后按新的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报名参与实物配租预登记。
4.保障家庭选定房源后未在规定期间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放弃实物配租保障,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调整为放弃的次月(不影响保障家庭累计保障期限的计算),今后按新的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报名参与实物配租预登记。
咨询方式
1.电话咨询:可拨打电话0571-87709591进行咨询,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2.智能客服查询:登陆“浙里办”APP或支付宝的“浙里办”小程序,搜索“e房通”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服务平台,在“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咨询”模块查阅常见问题解答,了解公租房相关问题(全天24小时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