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成电路行业活动举办补助申报须知

更新时间:2022-08-18 20:01:13作者:未知

厦门集成电路行业活动举办补助申报须知

  厦门集成电路行业活动举办补助申报须知

  申报主体:

  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具有5人以上稳定技术团队(在本市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有一定数量知识产权和固定研发生产经营场所,项目在本市实施,且经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集成电路办”)确认,专门从事集成电路领域(包括EDA工具、逻辑电路、存储器、特色工艺半导体、化合物半导体、微机电系统与智能传感器、基础电子元器件、Mini/Micro LED、OLED、激光显示等)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装备与材料等研发、生产、公共服务的单位。

  申报条件:

  经报市集成电路办同意,在本市组织举办全国性创新创业大赛、行业年会、产业大会、产业论坛等以推动产业发展为目的的非营利性活动。

  补助标准:

  对活动场租费、交通费、资料费及专家差旅费、食宿费等支出的50%给予补助,每场活动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1)专项审计报告。

  (2)发票及银行付款凭证等。

本文标签: 集成电路  产业发展  半导体  电路  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