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平阳将全面整治萧江镇建城区停车秩序(附违停处理电话)

更新时间:2022-08-19 15:02:56作者:未知

温州平阳将全面整治萧江镇建城区停车秩序(附违停处理电话)

  关于全面整治萧江镇建城区停车秩序的通告

  为全面加强萧江镇建城区停车秩序管理,推进文明城市、卫生乡镇、美丽城镇创建,实现文明停车、有序停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将全面加强萧江镇建城区道路停车秩序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予以依法处罚。

  二、实行“十必拖”整治措施。对有以下违法停车情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或损坏公共财产的,一律对车辆予以拖移,并依法处罚:

  1.在斑马线、网格线上违法停车的;

  2.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未按箭头停放的;

  3.在严管示范路(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违法停车的;

  4.机动车占用人行道违法经营的违法车辆;

  5.交叉路口以及距路口50米以内的路段违法停车的;

  6.占用消防通道违法停车的;

  7.占用盲道违法停车的;

  8.占用广场、绿化带等公共设施违法停车的;

  9.在城市道路上私拉电线充电的违法车辆;

  10.其他违法停车严重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的;

  三、车辆因违法停放被拖移的,请到以下相关单位处理:机动车车主凭交警大队短信告知到平阳县萧江镇长宁路口停车场(萧江名园边)领取车辆,联系电话:0577-58109700;非机动车主请带上身份证到萧江镇执法中队,接受处理后再到平阳县萧江镇长兴路停车场(长兴路和庄里路交叉口处)领取车辆,联系电话:0577-63510114。对严重违法停车、违规占用停车泊位等违法行为予以媒体曝光。

  四、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所有车辆违法的除依法处罚外,一并予以抄送县创城办和所属单位,并依规对当事人作相应处理。

  五、以上通告至2022年8月22日起实行。

  平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阳县综合执行政执法局

  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8月17日

本文标签: 平阳县  车辆  机动车  非机动车  人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