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博士毕业生首次就业创业生活补贴条件+标准

更新时间:2022-03-22 12:13:04作者:未知

沈阳博士毕业生首次就业创业生活补贴条件+标准

  申请条件: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或出站博士后申请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我市户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博士毕业(出站)后,首次在我市实现就业或创业未超过一年,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

  (3)非公务员和参公编制人员;

  (4)2021年8月1日前未在我市实现就业或创业。

  补贴标准:本科毕业生每月600元、硕士毕业生每月1200元、博士毕业生每月2500元,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

  1、政策措施:来沈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人才首次购房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2、服务对象:

  【1】在沈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和2017年(含)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以上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首次购房(2017年1月1日后购房),并承诺在沈就业创业五年以上的,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2】沈阳市域内高新技术企业新引进的实用人才(2018年1月1日后社保关系由外地转入我市或户籍由外地迁入我市,同时正在引进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和2017年(含)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等级以上,首次购房(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期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承诺在引进企业工作五年以上,经企业推荐,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本补贴与沈阳市高级技师首次购房补贴不兼得)

  补贴标准:博士毕业生7万元、硕士毕业生4万元、本科毕业生和技师2万元。(已经领取补贴的申请者,不按照新标准补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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