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居住地住址变更办理居住证签注材料

更新时间:2022-03-22 12:15:09作者:未知

南宁居住地住址变更办理居住证签注材料

  申请材料:

  1、签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已在南宁市办理相关居住证业务且系统可查询已上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不需提供);

  2、《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填写好的《南宁市居住证年度签注、项目变更及补(换)领申请表》;

  4、连续居住证明。

  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复印件。属于借住、寄住的,还需提供房屋产权人或所有人对借住、寄住的签注人出具的连续居住证明材料。属于租赁的,还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复印件。属于合法稳定就业或就读的,还需提供新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或连续就读证明材料复。

  咨询电话:

  青秀分局咨询电话:0771-5772550

  兴宁分局咨询电话:0771-2821472

  西乡塘分局咨询电话:0771-3853630

  江南分局咨询电话:0771-4815394

  邕宁分局咨询电话:0771-4728106

  良庆分局咨询电话:0771-4512705

  南湖分局咨询电话:0771-5551553

  高新分局咨询电话:0771-3213226

  青秀山分局咨询电话:0771-2114966

  东盟分局咨询电话:0771-6301259

  武鸣分局咨询电话:0771-6223443

  宾阳县局咨询电话:0771-8237172

  隆安县局咨询电话:0771-6530270

  上林县局咨询电话:0771-5221393

  马山县局咨询电话:0771-6803545

  横县县局咨询电话:0771-721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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